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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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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6-02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6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参加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鉴于高旭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待其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其将接替孙鲁履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并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待陈宁、徐清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后,陈宁将接替王树华履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徐清将接替徐敏履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王会清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列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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