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6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8人,实际参加监事8人。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选举王会清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待王会清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后,王会清将接替高旭履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