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2016年3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签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使用公司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关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
2016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支付的上述理财产品本金1,000万元和到期收益14,958.90元。至此,上述购买理财产品行为全部结束。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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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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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0,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已到期的理财产品1,000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29,7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四、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出具的客户贷记回单。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