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2016-00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18万元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16.31万元。

 (二)每股收益:0.34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201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集装箱底板等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营林造林和优质种苗培育。2015年公司的集装箱定向结构板项目生产线投产运行,公司产能得到扩充,产品类型得以丰富,并进一步拓展市场,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显著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2015年10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李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9号),核准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经实施完毕。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本公司作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欣新材”)为法律上的子公司(购买方),但为会计上的收购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康欣新材本期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权益结构(即发行的权益的数量和类型)反映了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包括本次为了购买康欣新材股权而非公开发行的权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康欣新材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