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5日,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合作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内容详见于2016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现公司对外投资合作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西王九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2层280C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九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陈勋山为代表)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0日
合伙期限:2016年01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资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资本不受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