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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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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0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血塞通注射剂和

 血栓通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的补充说明公告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的说明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6-009号公告),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发布的《关于修订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2号,内容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da.gov.cn)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说明。近日,搜狐证券发布了名为《中恒集团业绩可能继续下滑 遭遇持续性政策风险》的报道(详见搜狐证券网站http://stock.sohu.com),就CFDA发布的该修订说明书公告事项对公司血塞通注射剂的影响也进行了相关描述,为使广大投资者更清晰的了解该说明书修订事项,现补充说明如下:

 1、CFDA发布的该修订说明书公告中所涉及的公司产品有络泰牌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络泰牌血塞通注射液两个品种(以下简称“络泰牌血塞通注射剂”),络泰牌血塞通注射剂为公司重点品种,按照公司2015年1-9月累计数据计算,络泰牌血塞通注射剂销售收入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13%,产品毛利润占公司合并毛利润的27%。

 2、根据CFDA发布的该修改说明书公告,公司将对注射用血塞通(冻干)、血塞通注射液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事项等进一步细化分类,将更好的指导临床医生安全用药。公司的络泰牌血塞通注射剂自上市至今已经过长期、大量的临床使用,其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广大临床医生、患者认可。2015年10月,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了1万例的络泰牌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针安全性评价,结果显示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远低于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且无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研究结果将于近日正式发布。长期的临床使用情况及以上研究为公司络泰牌血塞通注射剂的安全性提供了有效证明,因说明书修订而造成产品被弃用或被竞品替代的可能性较小。2015年10月15日,公司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针安全性评价(第二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将再次启动2万例安全性评价工作,对络泰牌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继续进行监测,进一步验证产品的安全性。

 由于医药政策及药物研究结果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研发进展及市场跟踪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11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公司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袁平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副董事长李双友,董事何勤、裴蓉、汪思洋、屠鹏飞、张旭良、郭云沛、平其能因其他公务出差,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姚卫平、监事杨庆军因其他公务出差,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朝能及其他高管均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王晓东律师、冯楠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股改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3,758,671股,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38.99%,均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次会议无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本次股东大会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152,8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

 议案2因涉及公司董事汪思洋、监事杨庆军对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为关联交易议案。因汪思洋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及其父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力成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7,464,358股,其余应回避表决股东均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晓东、冯楠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的王晓东律师、冯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发表见证意见,其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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