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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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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 编号:2016-00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huangb@xbmail.com.cn;互动电话:029-87406171。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5、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下午14:30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陕西人民大厦会展中心二楼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15:00至2016年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建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30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的股东11人(关联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和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回避表决),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65,690,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3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65,689,0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3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8,355,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8,353,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提请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审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案时,关联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和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1,008,189,312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650,1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8%;反对2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14,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6%;反对2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

 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租赁西安人民大厦办公用房的提案。

 审议公司租赁西安人民大厦办公用房提案时,关联股东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和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1,008,189,312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5,672,8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37,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东骄律师、王春雷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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