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13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06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并于2016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同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