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51,860,322股,占公司总股本14.432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
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数量:6名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星期四)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青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99号)的许可,于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25,930,16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5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9,006,5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5,930,161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74,936,661股。
2015年4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74,936,66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74,936,66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9,873,322股。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5,930,161股,转增后变更为51,860,322股。
2015年6月15日和2015年7月1日,公司根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授予66名激励对象合计9,460,000股限制性激励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9,333,32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359,333,322股。
二、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动,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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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6家认购对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豪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51,860,322股,占公司总股本14.432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持有人为6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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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做出的限售承诺;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青岛嘉豪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4,660,000股股票处于冻结状态,解除限售并不表示解除其冻结状态。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兴业证券对长青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鄄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万元人民币。鄄城公司已于近日在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变更后: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除以上变更外,其他主要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