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97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城启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 %股权、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三门峡天鹅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天鹅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广州城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各方约定标的的转让价格以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中各标的公司的净资产值为依据而确定,以不低于转让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所对应的注册资本额及以不低于2014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所显示的公司净资产额的孰高者为限。即江门物业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75.31万元,三门峡物业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海南物业转让价格不低于200万元。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及经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如按第三条约定各方签订补充协议时所确定的最后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第二条的,且最终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2015年度经审议净资产的0.5%以上(含0.5%),无需再提交东华实业董事会审议。届时在签署有关补充协议且确定交易价格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则进行披露。
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余静文、付恩平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对目前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公司本部增加设立营销中心,其它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总部为以下12个机构与部门:1、经营与管理中心;2、产品研发与成本控制中心;3、番禺项目部;4、招标与预算中心;5、法务合同中心;6、人力行政管理中心;7、融投资与企业发展中心;8、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9、财务管理中心;10、审计监察中心、11、营销中心;12、广州分公司。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98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9日,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经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参与对象以5.60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500万股标的股票,相关转让登记费用由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情况以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为准。标的股票中的1,000万股系公司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所承诺提供的长期激励计划股票。
2015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500万股东华实业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至“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登记手续。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本公司1500万股,持股比例为5%。截至2015年12月29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和股份过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取得的红股亦应遵守该等限制。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