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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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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
情况下所管理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263号)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所管理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我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二、除上述货币市场基金外的其它基金(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将对开放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1、若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各基金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2、若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但将按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个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办理撤单,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

 4、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都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5、我公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三、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公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3、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投资人可通过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68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工商

 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参与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及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享有费率优惠。

 三、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参与中国工商银行相关优惠活动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管理人发布更新的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公募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101)、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96)和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740601;B类740602)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参与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公募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

 二、具体优惠费率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分支机构新签约办理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上述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

 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参与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优惠活动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管理人发布更新的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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