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03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公司拟向关联方丛中笑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南宁路徐汇万科中心办公楼。该议案涉及公司股东、董事丛中笑先生,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6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之办公场所租赁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0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祖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公司拟向关联方丛中笑先生租赁其位于上海市南宁路徐汇万科中心办公楼。该议案涉及公司股东、董事丛中笑先生,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之办公场所租赁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05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拟租赁关联方丛中笑先生其位于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徐汇万科中心13层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1273.14m2,租金人民币6元/m2/天,年租金人民币278.82万元,租赁期限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三年租金总计人民币836.46万元。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丛中笑先生未发生过任何关联交易。
● 关联方回避说明
丛中笑先生为公司董事、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丛中笑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先生、董事及股东陈文先生与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中为关联董事关系,因此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租赁董事、股东丛中笑先生其位于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徐汇万科中心13层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赁面积1273.14m2,租金人民币6元/m2/天,年租金人民币278.82万元,租赁期限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三年租金总计人民币836.46万元。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黄一如先生、崔荣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丛中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万九绿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九绿合”)取得上海徐汇区0401003480001006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徐2013026820。万九绿合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了徐汇万科中心,建筑物为钢混架构,地上18层,地下2层,并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徐汇房管(2015)预字0000001号。
公司本次租赁的办公场所为徐汇万科中心13层。该层建筑面积1273.14m2,用途为商办。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租赁场所:上海徐汇区南宁路徐汇万科中心13层
2、租赁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租赁价格:6元/m2/天,年租金278.82万元/年
4、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前20日支付完毕。
5、定价依据:本次房屋租赁的定价是以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租赁合同由公司与丛中笑先生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共享,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六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黄一如先生、崔荣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之办公场所租赁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3、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