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基于对本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管理层计划于2015年6月30日起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8000万人民币。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收盘,公司管理层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公司股票26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累计增持金额8000.15万元(扣除佣金和交易费用)。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 本次增持方式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根初、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剑、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丽辉、财务总监李素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在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二、 本次增持股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收盘,公司管理层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公司股票261.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累计增持金额8000.15万元(扣除佣金和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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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根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4,85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69%;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郭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4,24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77%;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丽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2,39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76%;公司财务总监李素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9,59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86%。
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股份增持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且已完成增持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