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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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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15-04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焦方正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了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张化桥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颖先生列席了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4人,监事温冬芬、杜江波、张琴、许卫华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副总经理耿宪良先生、张永杰先生、刘汝山先生和黄松伟先生以及总会计师王红晨先生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李洪海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产品互供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主要持续关联交易,及该交易于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主要持续关联交易,及该交易于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主要持续关联交易,及该交易于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主要持续关联交易,及该交易于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颖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因公司章程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上表中的比例均指中小投资者(或其授权代理人)同意/反对的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同意股数+反对股数)的比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至议案4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独立股东批准的议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9,224,327,662股不计入参加上述四个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为《公司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任婧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高巍律师和任婧麾律师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并为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871 股票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临2015-050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涉及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事项。现将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和投资者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联系电话:010-59965998

 传真: 010-59965997

 本次变更仅为本公司注册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变更,本公司办公地址和邮编、网址、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投资者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5-051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油服”或“公司”) 于2015年12月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2月16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嘉华酒店三层6号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现有8名董事,共有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化桥先生因公请假,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姜波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方正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董事会决议,决定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焦方正、朱平、周世良、张鸿、张化桥,其中焦方正为战略委员会主任,朱平为战略委员会副主任;

 审计委员会:姜波、李联五、潘颖,其中姜波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薪酬委员会:潘颖、李联五、姜波,其中潘颖为薪酬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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