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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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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6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为下属5家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于2015年度内可在5家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4月11日披露的2015-013号公告及2015年7月1日披露的2015-033号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出具《最高额担保函》,公司在本担保函项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与渣打银行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为自2015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保证期间自该融资函项下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日始,直至渣打银行依据该融资函在担保债务发生期间提供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

 自2015年8月27日至本公告日,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与渣打银行仅发生一笔贷款(实际提款日:2015年11月13日),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贷款期限为6个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11%,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依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7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1亿元)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实际提款并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总额为3.9亿元(含本次提款的5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67%,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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