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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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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2015-05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临2014-047号公告)。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申请注册30亿元中期票据事宜变更承销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夏银行和招商银行变更为由华夏银行一家进行主承销。(详见公司临2014-065号公告)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情况

 2015年8月7日,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22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交易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详见公司临2015-041号公告)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15年11月12日发行完毕,本次发行规模为1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12日全额到账,相关发行结果如下:

 ■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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