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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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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5-07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何清华先生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2014年5月13日,何清华先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77万股股权质押给民生加银(质押期限自2014年5月1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内容详见2014年5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15年11月12日,上述4,615.5万股股份(含2015年7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1,538.5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1%。

 2、2015年11月11日,何清华先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615.5万股股权质押给民生加银。2015年11月16日,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结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1月1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

 截至2015年11月17日,何清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96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1%,本次质押的46,1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何清华先生累计质押163,35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3%。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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