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新召开时间:2015 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一、延期召开的原因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于2015年10月31日发布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原定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公司主要人员现因参加国内大型车展和处理境外紧急公务,日程安排与上述原定2015年第四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冲突。经公司与董事沟通,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决定推迟2015年第四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日期到2015年11月24日召开,现场会议登记日期调整为2015年11月20日。本次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调整后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3日。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0日
会议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议案等相关事项均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附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出现延期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此次会议召开时间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董事会审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5年11月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下午15:00时至2015年11月24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5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聘任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聘任2015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31日和2015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5
2. 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长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0625”。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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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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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⒈联系人:王锟、黎军
⒉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⒊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67594009
⒋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⒌邮政编码:400023
(二)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关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的签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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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