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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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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5-07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志雄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廖长宝先生、独立董事王建章先生和曾繁英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黄文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内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表决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晖、陈韵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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