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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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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9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0月29日、10月30日、1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2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业务正在有序推进,但因生产成本增加,导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7.43%。《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37号)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子公司北京九合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合互动”)拟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36号)。因新三板挂牌事项尚需经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申请挂牌时间尚未确定,能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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