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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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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
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2日起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实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https://etrade.qhkyfund.com/etrade/page/frame/Login.jsp)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其它未尽规则详见《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四、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转出基金的赎回金额、赎回费的处理按照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中有关赎回业务相关规则执行。

 2、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3、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五、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自2015年11月2日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转换业务,可享受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2、优惠内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汇付天下天天盈借记卡支付)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3、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基金份额,若投资者欲办理场内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须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场内基金份额转为场外基金份额,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4、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666-998

 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参与基金转换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司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等相关文件并确保完全遵守其规定。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避免损失。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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