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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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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10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9月3日、2015年9月12日、2015年9月19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17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自停牌以来,公司仍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配合中介机构对林州市供热公司、自来水公司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现金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林州市部分市政基础公用设施类资产。

 二、目前进展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与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的资料整理和尽职调查工作,暂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也未正式开展国资管理部门的报批工作。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组事项所涉及的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做进一步的审计、评估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林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且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复杂,公司与相关各方在完成了资料整理和尽职调查后,还需要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完成后还需要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谈判,确定重组方案后国资管理部门将履行报批工作。因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股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待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2015年11月27日前复牌,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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