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30)并开始停牌,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32)并开始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于2015年9月24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预计本公司股票自9月24日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2015 年 8 月 31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目前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仍然在进行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