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合作银行保本型短期(本外币)理财产品的投资。
依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下简称“太仓同维”)近期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1笔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太仓同维于2015年10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及《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5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2,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2.4%
(5)期限:无固定期限。一个投资周期为七天,到期后可继续投资,也可全部或部分赎回本金。
(6)认购日:2015年10月12日
(7)起息日:2015年10月13日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与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太仓同维购买的为极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2,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理财购买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