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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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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大集团”)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含大宗交易)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2015年3月27日,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对公司股票的购买,其锁定期为2015年3月30日起12个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号2014-090、2015-022)及2014年12月2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4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1日,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29日,目前仍在锁定期内;

 2、2015年3月30日公司完成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2015年6月实施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4,491,6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4%;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处于锁定状态,未出现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因持有人离职、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且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资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海大集团股票;同时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自主出售其持有的海大集团股票;

 2、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或届满终止后,广发资管将对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资产进行清算并将本次收益进行一次性现金分配,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可以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的特别开放期T日申请退出,退出款将在T+7日内从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通过广发资管划至退出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退出金额为退出时对应资产份额扣除退出费后的净额;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或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推行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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