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股权+债权”的形式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以不低于30,800,001元人民币的总价对外出售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松原市华都石油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石油”)90%股权以及公司对华都石油的债权3,08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以上公告的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说明
持有华都石油10%的另一股东姜祝明先生同意放弃本次对华都石油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二、公司对标的公司债权形成的说明
经2008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受让华都石油90%股权,成为华都石油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股权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4)。
受让股权完成后,公司督促华都石油采取新开油井、老井复产、低产井压裂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增产增收,同时根据华都石油生产经营需要,对该公司进行财务资助。2008至2014年度华都石油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占用资金利息、偿还累计发生额、期末占用资金余额等数据详见公司与当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的《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目前,华都石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3,080万元(即:公司对华都石油的全部债权),公司不存在为华都石油提供担保、委托华都石油理财等情形。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华都石油,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华都石油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华都石油纳入合并范围。
1、按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华都石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都石油经审计的总资产 1,733.90万元,应收账款108.11万元 ,净资产-3,507.26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1,270.73万元,净利润-1,493.04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华都石油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215.89万元,应收账款 7.81 万元,净资产-3,936.45 万元,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14.44 万元,净利润-429.18 万元。
2、按单体报表为基础,华都石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都石油经审计的总资产 1,647.86万元,应收账款108.11万元 ,净资产-3,593.3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1,270.73万元,净利润-1,432.50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华都石油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160.12 万元,应收账款 7.81 万元,净资产-3,992.21 万元,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214.44 万元,净利润-398.91 万元。
注:华都石油2014年财务指标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