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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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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公告编号:2015-056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5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30日14:00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9月30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15:00至2015年9月30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和9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或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安民、范青玉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公司股东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5 年 9月29 日15:00 至 2015 年 9月30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 “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9月2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 系 人:刘明燕 贾秀峰

 邮政编码:032002

 电 话:0354-7531034

 传 真:0354-753678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15-05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15—058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安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宏安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其向奥合银行申请延期的7,000万美元授信项下未偿债务的75%以及其向招行太原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业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27.44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介绍

 1、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科技”)向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合银行”)申请为期四年的7,000万美元授信提供部分担保,担保金额为上述贷款总额的75%,担保方式为公司用持有的宏安科技75%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宏安科技已归还奥合银行贷款本金2,500万美元,鉴于此笔授信即将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奥合银行同意为宏安科技此笔授信项下的未偿债务办理延期,延长期限至修订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公司拟为宏安科技此笔授信业务继续提供担保。

 2、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的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宏安科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抵押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鉴于公司与招行太原分行合作的融资业务发生变化,宏安科技向该行申请的上述5,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将变更为5,000万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新还旧、贷款重组以及该行可支持的其他业务品种等)。公司拟为宏安科技此笔融资业务继续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宏安科技向奥合银行申请延期的7,000万美元授信项下的未偿债务提供部分担保,担保金额为上述未偿债务总额的75%,担保方式为公司持有的宏安科技 75%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修订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同意公司为宏安科技向招行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新还旧、贷款重组以及该行可支持的其他业务品种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武辉

 (4)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宏安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7,769.96万元,净资产36,073.27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4,295.31万元,净利润-16,409.77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5,833.42万元,净资产32,334.82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727.44万元,净利润-3,783.7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宏安科技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6,021.57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527.44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8%。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宏安科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公告编号:2015-05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2日14:30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2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15:00至2015年10月12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或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公司股东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5 年 10月11 日15:00 至 2015 年 10月12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 “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10月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 系 人:刘明燕 贾秀峰

 邮政编码:032002

 电 话:0354-7531034

 传 真:0354-753678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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