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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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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5-5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详见2015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在上述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2015年4月14日、6月12日、7月15日和7月16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和6月17日、7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其中:

 1、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截至2015年9月11日,该产品已到期,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69,315.07元。

 2、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深圳分行乾元2015年第51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3、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通赢计划—货币保本增利系列理财产品第86期”。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4、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5、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固定收益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84D)第3款-1”。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鉴于上述8,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人民币3,00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投资期限:90天

 5、产品起息日:2015年9月17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16日

 7、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60%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向中国银行购买人民币5,00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90天

 5、收益起算日:2015年9月18日

 6、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17日

 7、年化收益率:3.50%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5-5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650,000股,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详见2013年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二、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除偿还银行贷款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对项目实施主体现金增资后再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式进行的。

 1、此前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公司已累计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增资67,067.13万元;其中,置换天津海吉星公司预先投入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自筹资金28,500 万元,剩余金额继续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97,067.13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15,000 万元;其中,置换广西海吉星公司预先投入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907.93 万元,剩余金额继续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增资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30,000 万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上述增资情况详见 2013年3月19日、6月4日、9月11日和2014年1月14日、10月14日、1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广西海吉星公司的情况

 根据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进展情况,公司计划近期以募集资金继续向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5,000万元。按照该增资计划,日前,公司已完成向广西海吉星公司注资募集资金2,000万元,广西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已变更为35,000 万元。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注资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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