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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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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51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8 月 25 日,中宝控股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将持有的公司703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99%)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东旭集团,2015年9月21日,本次交易经中宝控股之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鸿信")来函,东鸿信与东旭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69,909,6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89%)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东旭集团。本次股权事项完成后,东鸿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东旭集团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40,299,605股(占公司总股本29.88%),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目前,东旭集团正在筹划本次交易完成后涉及公司战略转型等重大事项,相关各方正就该等事项进行商讨与积极筹划,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相关具体方案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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