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收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95)。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临港”)分别收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下达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1号、第002号),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原计划在大连临港、大连装备两宗土地投资建设长兴岛装运及塔筒制造基地项目,扩宽公司业务范围,打造远洋、近海、潮间带海上风电装运能力,产品主要辐射区域为大连陆地及渤海湾沿海地区。但后因国家风电产业政策调整,风电行业整体低迷,大连及渤海湾地区风电项目进展停滞。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生产经营形势严峻、资金压力巨大。受到前述各种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影响,大连临港、大连装备项目建设暂停。
截至2015年8月31日,大连装备土地账面价值为28,983,021.87元,应收土地使用保证金账面价值281,370.00元;大连临港土地账面价值为85,048,029.34元,应收土地使用保证金账面价值829,006.00元。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将影响公司本期净利润约1.15亿元。
目前,公司正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与沟通,并已向大连长兴岛管委会提交《关于暂缓华锐风电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临港塔筒制造项目用地闲置处理的申请》。公司拟依法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