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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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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102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参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书仅为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化工”或“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自然人蒋浩、罗庆全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二)本次收购应城益盐堂公司49%股权的最终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其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如需股东大会批准还须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则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于2015年9月8日与应城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自然人蒋浩、罗庆全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拟由公司受让自然人蒋浩持有的应城益盐堂公司29.40%的股份、自然人罗庆全持有的应城益盐堂公司19.60%的股份,合计占应城益盐堂公司49%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具体股权转让价格将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应城益盐堂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其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如需股东大会批准还须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应城益盐堂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化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盐业公司”,公司持有其96.55%的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应城益盐堂公司49%的股份,公司通过控股96.55%的应城盐业公司间接持有应城益盐堂公司51%的股份,应城益盐堂公司依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签署意向协议,暂不涉及现金支出,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城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自然人蒋浩、罗庆全与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蒋浩

 身份证号码:51010619750314****

 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文华路14号

 (二)自然人罗庆全

 身份证号码:51023219731025****

 住址: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1号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应城市城中民营经济园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4日

 营业期限:2010年1月14日至2030年1月14日

 经营范围:强化营养盐系列,海藻盐系列,精制盐,保健盐系列,腌制盐系列,泡菜盐系列,调味盐系列,畜牧盐系列及含盐日化系列多品种盐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食品添加剂氯化钾,调味品(干粉类)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许可经营)

 股权结构:应城盐业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510万元,持有其51%的股份;自然人蒋浩以货币资金出资294万元,持有其29.40%的股份;自然人罗庆全以货币资金出资196万元,持有其19.60%的股份。

 (二)该标的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和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四、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三方名称:

 甲方(转让方):蒋浩

 乙方(转让方):罗庆全

 丙方(收购方):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应城益盐堂公司29.40%股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持有的应城益盐堂公司19.6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二)转让价格、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丙三方商定以应城益盐堂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成交价款。

 2、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丙方将按照正式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向甲乙双方分别支付股权收购款。

 (三)合作实施步骤和其他安排

 ?1、签订本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甲、乙双方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尚需通过丙方履行所有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审批。

 3、签订正式股权收购协议

 甲乙丙三方在取得目标公司评估报告并经丙方权力机构批准后,5?天内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但各方协商延长期限的除外,否则,各方均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四)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若丙方权力机构未审议批准本股权转让,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尽快选定中介机构对应城益盐堂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及双方商议的结果,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各方就本次合作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并生效的正式协议确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进展事项。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收购应城益盐堂公司参股股东49%股权,进一步集中公司对应城益盐堂公司的控股权,为公司今后以应城益盐堂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整合品种盐业务资源,更好地拓展品种盐业务以及实施公司调味品战略布局奠定良好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加快决策效率,并提高分享应城益盐堂公司经营成果的比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三)本次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暂不涉及现金支出,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自然人蒋浩、罗庆全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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