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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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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33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或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猛狮科技”或“公司”)于 2015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预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屠方魁、陈爱素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瑞投资有限公司未持有猛狮科技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猛狮科技3,346.6651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8.83%(考虑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其中,屠方魁将持有猛狮科技1,381.8345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3.65%,陈爱素将持有猛狮科技1,288.3771万股普通股,猛狮科技总股本的3.40%,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猛狮科技391.6310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1.03%,深圳市力瑞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猛狮科技284.8226 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0.75%。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乐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猛狮科技15,026.30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54.13%。其中,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持有猛狮科技9,273.44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33.41%,陈乐伍持有猛狮科技2,818.06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10.15%,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猛狮科技2,934.80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10.57%,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乐强未持有猛狮科技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猛狮科技18,708.8223 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49.40%(考虑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其中,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分别稀释至24.49%和7.75%;陈乐伍作为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方之一,其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800.0000万股普通股,持股比例变更为9.55%;陈乐强作为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方之一,其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2,564.6342万股普通股,持股比例变更为6.77%;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持有的深圳市华力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认购猛狮科技向其定向发行的新股,持股数量为317.8823万股普通股,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0.8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屠方魁、陈爱素(及一致行动人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瑞投资有限公司)及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及一致行动人陈乐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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