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102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8 月 31 日、9月 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2015年8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上述以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