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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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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11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自2015年6月1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产业链相关的资产,具体包括:公司拟收购互联网企业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乌海化工拟收购发电企业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0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8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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