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函证,截至目前,除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及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截至目前,除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除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2015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5-065号)外,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除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这一项重大事项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报备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