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4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期票据行使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19日,本公司发行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0中冶MTN1,代码:1082167),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期限为10年(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3.95%。如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中期票据第6、第7、第8、第9和第10年票面利率将在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114BP(1.14%)(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9月22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本公司将于行权日2015年9月20日行使赎回权,赎回上述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00亿元。
上述行使赎回权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
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