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
1、在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二点“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中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有误,现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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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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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第六点“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进行补充说明,现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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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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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在指定媒体上同时予以更新。
除以上情况外,无其他内容更正。本次对半年报内容的更正不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对于更正半年报内容给投资者及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对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规定的学习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