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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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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090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前期收到广州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15]第[3794]号),确定南京凌云为广州至高明高速公路广州段交通工程(SG15)[JG2014-1966-002]项目的中标单位,上述项目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1,592,288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近日,广州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南京凌云正式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该项目的发包人为广州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发包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未与发包人发生类似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发包人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了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发包人:广州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承包人:南京凌云

 2.第SG15合同段工程内容:由K6+420至K30+047.275,长约23.6273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主要工程量为全线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系统工程及相关工程等;

 3.合同价款:人民币51,592,288元;

 4.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7个月;

 5.合同生效条件: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合同价款为51,592,288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9.97%,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5-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南京凌云与广州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上述合同文件系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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