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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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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筹划收购事项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6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筹划收购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核钛白,证券代码:002145)将于 2015 年 8 月 6日(周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钛白粉行业的重大资产收购(预计交易额超过2亿元),因有关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12.2条的规定,股票自 2015年 7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公告编号为2015-056和2015-057的两份《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经过多次谈判,交易双方在收购价格和利润承诺等关键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本次收购项目终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核钛白,证券代码:002145)将于 2015 年 8 月6日(周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6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5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342,465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玫

 联系电话:0510-85016667-8009 传真:0510-83798559

 电子邮箱:songmei@sinotio2.com

 2、保荐人(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一):郭瑛英

 联系电话:010-85130650 传真:010-65608451

 电子邮箱:guoyingying@csc.com.cn

 联系人(二):侯世飞

 联系电话:010-85130970 传真:010-65608451

 电子邮箱:houshifei@csc.com.cn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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