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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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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5-4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日收盘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累计偏离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30),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粤电力股票。同时,控股股东将积极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长期投资价值。

 2、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31),公司声明:公司将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以此奠定证券市场的基石;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公司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5,714.285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广东粤电信宜贵子风电场项目、广东粤电电白白马风电场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组建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8),公司拟全资组建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批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5亿元,首期资本金2亿元,授权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分期注入。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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