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268号省出版文化城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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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周艺平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公司董事潘启胜、周百义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郝振省、喻景忠、郁崇文因工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公司监事李兵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万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邱菊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田武英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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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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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限公司对《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苑玲、刘会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