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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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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6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分别与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公司拟与上述认购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说明认购方的合伙人/委托人的具体身份、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源、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述认购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2:30在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2015-07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5日

 至2015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四)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5年7月31日、8月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战略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

 4、联系电话:010-62035573 62364114 传真:010-62035573 62364114

 5、联系人:于铁静、赵菁华

 6、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7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下划线部分为新增加的内容)。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4月20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7月18日);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1月20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1月20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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