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莞控股;证券代码:000828)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年7月14日及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关注、核实程序,情况如下:
1、2015年4月1日,董事会批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并正在履行政府部门的审批流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5年7月13日,公司发布了《东莞控股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公司的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截至目前,公司未接到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此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度情况的通知;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15年7月23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目前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50%-80%。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