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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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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15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解玉洪、高义武、陈宏坤、独立董事王蓉、祝祖强、吕晓峰、杨一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万连步、张晓义、解玉洪、高义武、陈宏坤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司章程》。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15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变更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系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收购新农道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收购新农道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5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

 一、募投项目农化服务中心地点变更情况概述

 1、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4]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422,9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9,999,977.2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2,471,422.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28,554.28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农化服务中心项目主要建设总部农化服务中心和100个区域农化服务中心。

 2、部分区域农化服务中心实施地点拟变更情况

 ■

 二、公司部分区域农化服务中心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及影响

 1、区域农化服务中心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1)在上述13个县市,公司市场开发更加成熟,急切需要设立农化服务中心进行全方位的跟进服务。

 (2)在上述13个县市设立区域农化服务中心是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确保农化中心布局与建设方案更加科学、合理,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增加股东收益。

 (3)公司将根据市场开发情况,选择适当时机以自有资金在原区域农化服务中心地点建设。

 2、区域农化服务中心实施地点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外,公司农化服务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方案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三、监事会意见

 变更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农化服务中心部分实施地点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变更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农化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地点。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事项与金正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无异议。综上,保荐机构对金正大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顺应农业的发展局势,打造农业互联网平台,2015年7月15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投资公司”)与关联方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农业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临沂金正大持有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道”)100%股权。

 2、由于临沂金正大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临沭县城育新路92号

 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陆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4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为对中小企业投资(不得从事集资和金融、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沂金正大持有公司39.2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C座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晓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食品;销售机械设备、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日用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转让前的股权结构为:临沂金正大持有新农道100%的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新农道为新设立公司,未正式开展经营,收购价款为新农道实缴注册资本。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临沂金正大同意将其持有的新农道100%的股权共计10,000万元出资额(认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1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农业投资公司。

 2、农业投资公司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上述股权,并承诺于公司办理完毕关于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临沂金正大。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5月初,国务院出台“电商国八条”,提出中央财政将拿出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随后,国务院发布意见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明确提出开展宽带乡村工程。在“互联网+”的热潮下,农业率先站到“互联网+”的风口之上,农业互联网渐成投资关注焦点。“互联网+农业”正迎来布局良机。

 农业投资公司收购新农道股权,是公司利用农业投资公司作为公司整合农业领域资源平台,加速拓展农业互联网、农村大数据、农化专业服务等平台型业务,加快公司农业产业发展战略,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情况后,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收购新农道暨关联交易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整合农资领域资源平台,涉足“互联网+农业”,打造平台型企业,增强盈利能力,同时能够消除潜在同业竞争,降低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新农道刚成立未开展具体业务,收购新农道涉及的关联交易以新农道实缴注册资本总额为定价依据,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收购新农道暨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收购新农道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新农道刚成立未开展具体业务,收购新农道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定价以注册资本出资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收购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通过查看董事会会议材料、相关协议等资料,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关联交易的目的、风险以及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内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发展需要,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短期内不会对金正大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金正大收购新农道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风险因素

 收购新农道股权后,公司初次涉足电子商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在业务开展、盈利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

 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相关协议将于近日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协议在实际签署时与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有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将及时披露协议的变化及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5年7月15日,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与合作方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农业产业基金”)、东富和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和通”)、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种业”)、江苏谷丰农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谷丰农业”)、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粮基金”)(以上各方合称“合作方”)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对子公司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投资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认缴标注册资本40,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33.34%;农业产业基金以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东富和通以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现代种业基金以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5%;谷丰农业基金以4,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农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33%;京粮基金以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8.33%。

 2、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号:10000000004449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石景山路20号1201-2

 法定代表人:吴文军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流通等重点农村服务业企业、农业和农村配套服务与建设项目以及农业保险公司、涉农担保机构等、同时进行少量非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东富和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120116000124245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室-209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东富汇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隋兆辉)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号:1000000000445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丽泽路18号院1号楼501-15室

 法定代表人:祝顺泉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和种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谷丰农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号:32010000017739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康居路2-2号(南京白马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厚积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委派范淼为代表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业务;财务顾问、资信评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号:11000001866070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A区7号-81

 执行事务合伙人:鑫牛润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正大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注册地: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农业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增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及合作方农业产业基金、东富和通、现代种业、谷丰农业、京粮基金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对农业投资公司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认缴标注册资本40,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33.34%;农业产业基金以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东富和通以3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现代种业基金以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5%;谷丰农业基金以4,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农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33%;京粮基金以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8.33%。

 2、公司及合作方增资完成后,农业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120,000万元。

 增资前,农业投资公司股权结构为

 ■

 增资后,农业投资公司股权结构为

 ■

 五、增资款的用途

 上述全部增资款用于对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及正常经营需求。

 六、与合作方共同对农业投资公司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立国根本,“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中央一号文连续12年聚焦“三农”,特别是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农业改革带来商机,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机械化生产大幅提高,加快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从补贴、土地、金融、农村建设,全方位扶持农业发展。国家强力出台各类农业政策,改革农业现状,发展现代农业。万亿级农业市场空间巨大,农业投资孕育巨大商机。

 公司与农业产业基金、东富和通、现代种业、谷丰农业、京粮基金等合作方合作对金正大农业投资公司增资能充分发挥公司及合作方在农业领域的各项资源优势,利用农业投资公司作为公司整合农业领域的资源平台,在电商平台、农村金融、精准农业、生态农业、农业大数据等等方面围绕公司战略储备、寻找优质项目,加快推进公司农业产业发展战略,构建全产业链、农业生态圈,提高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在“互联网+”的热潮下,农业率先站到“互联网+”的风口之上,“互联网+农业”迎来布局良机。本次增资款项主要用于投资新农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农商1号”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及合作方将整合各方资源全方位满足农村产品、技术、金融、农产品销售等需求,立志打造农商第一生态圈。公司初次涉足农业电商领域,很多工作的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5年7月31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至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15:00至2015年7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由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7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7月2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31日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崔彬、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与合作方签署重大合作协议,合同总金额预计约十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电商平台建设,公司已于2015年7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正大,证券代码:002470)自2015年7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但相关合作方正在履行内部签批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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