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经与本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作必要核实,公司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境外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与巴拿马INVERSIONISTAS DE CONSTRUCCION S.A.公司签订包括综合办公楼、商品住宅楼及厂房仓库的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总金额为51,286.51万美元;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68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中国证监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2015年1-6月业绩预告为:预计2015年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2.01-5,478.01万元,以上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截止本公告日,对该盈利预测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形,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4、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