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4日、1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临2015-037),公司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00万元至2,100万元,扭亏为盈;
5、鉴于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众合科技的股份,增持的金额不低于 3400 万元。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鉴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