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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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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尽快恢复健康平稳状态,同时基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遵守《中国证监会18号公告》文件精神的要求,郑重承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葛亚飞先生承诺其本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二、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发展,进一步深化创新,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公司管理层将继续拼搏奋斗、勤勉尽责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提升公司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实际调研等各种方式,增进与投资者之间的真诚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或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向市场说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继续坚定的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及本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致力于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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