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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07 月09 日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中提及自复牌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筹划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现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的代表人。
增持计划:自 2015 年 07 月 11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二、增持目的: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稳定公司股价。 三、增持方式: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条件:
当公司股价严重偏离其合理价值时,择机予以增持。
五、计划有效期
自2015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11日有效,超过限期,是否延续此资金的专项用途另行商议。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