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公司股东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做出计划如下:
1. 股东增持计划:
公司2015年7月10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并承诺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股份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2. 公司董事、核心团队增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董事兼总裁贺喜先生,核心团队成员杨宁先生、沈葵女士、李国平先生、李睿先生、张翅先生、赵博先生,拟自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入公司股份,合计购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公司将持续规范诚信经营发展,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4.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互动易等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及董监高、核心团队人员增持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