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5]153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承诺未来六个月(即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将积极论证推动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公司将继续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部管理,加快实施公司产业升级和战略扩张计划,加快外延式投资扩张步伐,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积极回报投资者,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加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公司发展,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我们始终看好中国经济,看好中国资本市场。我们有信心、有勇气、有担当,紧紧抓住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做大做强企业,为股东创造价值和财富!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